党委(校长)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   党委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。主要职能是在学校党委、董事会的领导下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负责组织协调、督促检查、对外宣传、文印档案,公务接待、公文处理、公务用车等工作。

    党委(校长)办公室下设文秘科、行政督查科、文印档案科。工作职责如下:

 

    1.综合协调学校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,推进上级精神要求、学校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;组织协调与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络;牵头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。

    2.负责开展专题调研工作,做好政策研究,为学校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
    3.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的记录、归档和会议纪要的编发;学校党政综合类文件、重要文稿的草拟、核稿;学校党政公文的校核、制发、归档;机要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阅和保密管理。

    4.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负责接收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、核查档案资料

    5.协助学校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负责检查、督促学校党委、行政决定的重大事项、重要工作和学校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

    6.负责学校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、重要接待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实施。

    7.负责学校信息公开,加强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内容的审查、制作、发布与管理工作。

    8.负责校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、来访接待协调工作,督办信访事项落实;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组织安排工作。

    9.负责全校值班安排,协调各部门做好综合治理、安全稳定、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,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件。

    10.建立健全学校用车管理办法,研究制定教职工通勤班车运行时刻表;负责学校车辆管理及维护。

    11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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